证监会发布规则指引 严把“关键少数”任职备案关口 中国证监会12月20日发布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——机构类第4号》(下称“指引”),对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“管理办法”)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细化。指引明确,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拟任董事长、总经理应当从事证券、基金或者金融工作3年以上,且至少1人具备3年以上...